為進一步加快推進鎮街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,市安委辦聯合公安、消防等部門,及時出臺《關于加強鎮街安全生產和消防綜合監管能力提升的實施意見》,明確10條提升措施,科學設置“責任、制度、保障、創新”四大體系。
構建職責明確、邊界清晰的責任體系。制定會商研判機制,明確鎮街安全監管機構統籌轄區內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,督促其他鎮街機構履職盡責。推行安全生產“131”監管機制,建立分級、分責、分類權責清單,精準高效利用各類監管資源。明晰崗位職責,緊緊抓住鎮街安全監管機構“一把手”這個關鍵,統籌面上資源,協調各方力量,推進落實關鍵工作。明確專職副局長負責“四辦一局”日常運轉,公安、消防兼職副局長按照分工,牽頭組織鎮街安全監管機構開展監督檢查,做到“握指成拳”。摸清監管底數,圍繞監管對象底數清,監管人員責任清,監管手段路徑清“三清”目標,系統梳理轄區內各類監管對象底數,全面掌握各類生產經營單位風險信息,分類建立監管對象和監管責任數據庫。
構建結構嚴謹、腳踏實地的制度體系。制定會商研判機制,鎮街黨政主要領導、安全監管機構定期分析研究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形勢,落實安全防范各項措施。建立述職評議制度,將鎮街安全監管機構履職情況納入高質量考核范疇,縣區安委辦每年組織鎮街安全監管局局長述職評議,評議結果作為年度綜合考核及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參考。實施“五查”協同機制。扎實開展全覆蓋開展網格巡查、標準化做好監督檢查、圍繞除盲點實行夜間抽查、見實效開展整改核查、強作風開展責任督查,全面壓實基層安全監管責任。
構建支撐有力、科學有效的保障體系。嚴格執行“人員花名冊”管理和“進出報備”機制,確保鎮街安全監管機構隊伍穩定;開展分層分級分類培訓,加快培養“一專多能”基層監管隊伍;市安委辦每年面向基層監管人員開展“十佳安監標兵”評選,“最美應急人”“最美消防人”等先進典型評選向鎮街傾斜,不斷激發干部干事創業熱情。
構建以點帶面、高效融合的創新體系。探索安全生產委托執法,立足基層“接得住”“管得好”“有監督”,對符合委托執法條件的鎮街進行逐步放權;加快信息化平臺融合,深化工業企業風險報告系統、鎮街消防所工作平臺、警綜平臺消防模塊等信息系統應用,推動各平臺融合共用、信息融通共管、數據融匯共享。建成市縣(區)鎮(街)三級一體化可視化平臺,暢通災害信息員、消防119和公安110等信息渠道,推動基層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。整體提升示范鎮街創建,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基層基礎示范鎮街考評細則,將“安全生產基層基礎示范鎮街創建”與“一支力量管安全”改革深度融合,切實固底板、強根基。